清遠民族工業園管委會,各鎮(鄉)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重點場所預防控制工作指引的通知》、《清遠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轉發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實施企業提前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清防疫指辦〔2020〕17號)、連州市防疫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春節假期企業復工防控疫情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有關節后復工的文件要求,對春節后工業企業提前復工和如期復工的企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企業提出提前復工或如期復工的,按照企業屬地管轄原則,由所轄鎮(鄉)、部門進行對標對表核查,匯總符合條件的企業后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備,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復工,并做好企業報備資料收集和報備工作。
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企業報備資料及時報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向上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報備。
三、各鎮(鄉)、各部門要加強轄區企業的日常管理,壓實復工企業人員排查和防疫防控責任,如有發現違反防疫防控工作的企業,及時責令整改,并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備,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向市疫情防疫指揮部匯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對復工企業不定期檢查。
2.附件:關于印發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重點場所預防控制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5.提前復工企業需填報表格
6.如期復工企業需填報表格
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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